题目

本题来源:企业所得税(单选、多选、判断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企业购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的,其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税额 =100×10%=10(万元);(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抵免税额-减免税额=1 000×25%-100×10%-20=220(万元)。


【夺分锦囊】

考生注意区分税收优惠政策中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和抵免应纳税额:

(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2年以上→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可结转;

(2)抵免应纳税额: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应纳税额→结转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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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 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选项A,在境外成立,若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也是属于居民企业,不当选。选项B,在境内成立即属于居民企业,不当选。选项C,虽然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是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因此属于居民企业,不当选。选项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即属于非居民企业,当选。


【夺分锦囊】

区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2)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以下条件均满足):

(1)依照外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2)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的企业。

【注意】机构、场所≠实际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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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甲企业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不分项):

(1)A国所得:

境外A国所得部分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甲企业在A国的所得在境外实缴税款(30万元)超过抵免限额(25万元),当年无须在境内补税,超过部分国内也不退税;

(2)境内所得:

境内所得部分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00×25%=75(万元);

(3)已预缴税款60万元,因此甲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税款=75-60=15(万元)。


【夺分锦囊】

1.抵免限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2.少要补,多不退

(1)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补税;

(2)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不补税也不退税,可结转5年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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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选项C,一般情况下,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选项D,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夺分锦囊】

1.折扣

(1)商业折扣

①企业所得税:折扣后

②增值税: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折扣后

(2)现金折扣:折扣前

2.以旧换新

(1)增值税:非金银首饰→全额

                     金银首饰→差额

(2)消费税:金银首饰→差额

(3)企业所得税:不区分是否为金银首饰→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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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
  • A.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B.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 C.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 D.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支出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应当考虑计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计算折旧费用在税前扣除。


【夺分锦囊】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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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通过市教育局向教育事业捐赠300万元和通过市人民政府向某灾区捐赠120万元,均属于公益性捐赠,合计420万元;(2)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扣除的限额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2 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额420万元>扣除限额240万元,按限额240万元扣除,甲公司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40万元。


【夺分锦囊】

公益性捐赠扣除:

1.扣除限额=年度利润总额×12%;

2.超过部分结转3年扣除;

3.非公益性捐赠、直接捐赠→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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