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 B.新合伙人根据入伙协议的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 C.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新合伙人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题来源:2018年中级《经济法》真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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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进行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是(    )。
  •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 B.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C.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D.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选项A不当选;(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选项D不当选;(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选项B不当选。

【知识链接】

抵押权的优先效力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权的优先效力具体总结如下表所示:

抵押权是否登记清偿顺序
先登记+后登记

先登记>后登记

已登记+未登记已登记>未登记
未登记+未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非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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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甲公司不得以企业内部的分立决议对抗丁企业,丁企业可以不按顺序向甲乙丙任意一家企业要求偿还。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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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李某为资助13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6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4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2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2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送还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2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李某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并办理了公证,因此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2万元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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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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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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