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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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允许加计扣除,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时,凭票据实抵扣或以9%扣除率计算抵扣;生产领用农产品当期,根据领用的农产品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纳增值税=50000×13%-40000×3÷5×(9%+1%)=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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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进单价÷(1+9%)×9%=90÷(1-5%)×40÷(1+9%)×9%=31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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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外,应视同销售,选项A、B当选。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选项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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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销项税额=800×9%+120÷(1+13%)×13%=72+13.81=85.81(万元); 进项税额=68+10×9%=68.9(万元); 应纳增值税=85.81-68.9=16.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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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饰品取得实际收入50万元,收购的旧货作价6万元,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征收增值税,6万元不影响缴税。另外分期收款不论实际收回多少金额,均按合同规定日期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300×50%×13%+(200+50)÷(1+13%)×13%-23.4=19.5+28.76-23.4=24.86(万元)。本题的一个易错点是,收购的旧货作价6万元,但前面是实际收入50万元=销售收入-旧货作价6万元,所以以旧换新是按照50万元作为含税收入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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