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利润=事项(1)商品销售收入24 000-结转销售成本19 000+事项(2)租金收入2 80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 000-事项(5)资产减值损失2 000=6 800(万元),选项D当选。事项(3)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事项(4)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选项A,支付的广告费应计入销售费用;选项B,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净损失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选项D,摊销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选项A,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选项B,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选项C,不进行会计处理;选项D,不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选项A、C、D当选。

基于积分的兑换率,积分的单独售价=10000×98%×1=9800(元);
奖励积分应分摊的交易价格=100000×9800/109800=8925(元);
销售商品应确认的收入=100000×100000/109800=91075(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1075
合同负债8925
2023年度A公司确认奖励积分的收入=8925×4800/(10000×95%)=4509(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合同负债4509
贷:主营业务收入4509
2024年度A公司确认奖励积分的收入=8925×8700/(10000×97%)-4509=3496(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合同负债3496
贷:主营业务收入3496
2025年度,因未兑换奖励积分到期失效,则当年兑换部分以及尚未兑换部分,均应确认为收入,则A公司确认奖励积分的收入=8925-4509-3496=920(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合同负债920
贷:主营业务收入920
【注意】①某年末合同负债分摊计入收入的金额=奖励积分应分摊的交易价格×截至当年末累计兑换数量/预计将被兑换总数-截至上年末累计已经分摊的金额;②奖励积分失效时,应将合同负债余额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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