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未能对期初存货实施监盘,但是,只要注册会计师通过适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能够确认期初余额。因此,不应直接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选项A当选。注册会计师可能通过复核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种复核是否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受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影响,选项B不当选。下列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可以为存货期初余额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监盘当前的存货数量并调节至期初存货数量,选项C不当选;(2)对期初存货项目的计价实施审计程序;(3)对毛利和存货截止实施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一般无须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选项D不当选。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由XYZ会计师事务所的X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
(1)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期初余额审计目标包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期初余额是否在上期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
(2)审计计划表明,由于首次执行甲公司审计业务,无论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A注册会计师都应当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
(3)接受委托后,A注册会计师需要就若干重大事项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甲公司管理层出具了书面委托函,并在委托函中列明应当提供的工作底稿的清单。
(4)在允许查阅工作底稿之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获取确认函,就工作底稿的使用目的、范围和责任等与其达成一致意见。
(5)前任注册会计师因甲公司管理层拒绝对某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A注册会计师认为,如果至2024年年末管理层仍未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则延续前任的审计意见类型。
要求: 假定上述第(1)至(5)项均为独立事项,并且不考虑其他因素,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处理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目标应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期初余额是否含有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
(2)不恰当。注册会计师一般无须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
(3)不恰当。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自主决定向后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工作底稿的范围。
(4)恰当。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错报是否继续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确定审计意见的类型。

ABC会计师事务承接了上市公司甲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业务。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审计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项目组成员拟向管理层询问甲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关系的性质,以了解甲公司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2)如果识别出甲公司存在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项目组成员应根据对甲公司及其环境的了解并合理运用职业判断,讨论该交易是否导致特别风险。
(3)甲公司2024年度与其关联方在重大销售合同期限届满前变更合同的关键条款。项目组成员要求讨论该项交易是否超出正常经营过程,项目合伙人认为没有迹象表明该项交易超出正常经营过程,也不会导致重大错报风险。
(4)有证据显示甲公司的某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关联方过度干涉甲公司重大会计估计的作出,审计项目组成员据此认为这可能表明甲公司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5)审计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在识别出管理层以前未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后,应当立即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并将所形成结论告知其他项目组成员。
要求:
(1)针对上述第(1)项,指出审计项目组还应当针对关联方及其交易向甲公司管理层询问哪些事项。
(2)针对上述第(2)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还应当询问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包括关联方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甲公司在本期是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如发生,交易的类型、定价政策和目的。
(2)不恰当。项目组成员应当将识别出的、超出甲公司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风险确定为特别风险。
(3)不恰当。在重大合同期限届满前修改关键合同条款属于交易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迹象,表明该项交易可能属于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进而导致特别风险。
(4)恰当。
(5)不恰当。项目组成员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向项目组其他成员通报。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被审计单位2024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管理复核人,遇到下列事项:
(1)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审计项目组直接将识别出的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事项确定为特别风险。
(2)与治理层或管理层进行沟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形成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的依据,考虑是否需要沟通与会计估计相关的事项。
(3)在得出某项会计估计是否合理的结论时,审计项目组对存在管理层偏向迹象的项目确定为错报。
(4)审计项目组将识别出的、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未经评估直接将其确定为特别风险。
(5)审计项目组在检查被审计单位2024年大额采购交易合同时发现,2024年6月该企业以超出本公司同期同类原材料30%的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并提前半年预付货款。项目组检查了该批原材料的验收报告和卖方发票,认为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6)针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均属于公平交易的认定,审计项目组检查了被审计单位同类交易的价格,并与市场公平交易价格进行了比较,认为该项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根据职业判断确定识别出的具有高度估计不确定性的会计估计是否会导致特别风险。
(2)恰当。
(3)不恰当。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评估,但不能就此确定其存在错报。
(4)恰当。
(5)不恰当。审计项目组识别出被审计单位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应当向管理层询问这些交易的性质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并做进一步追查。
(6)不恰当。除了获取交易价格属于公平交易价格的证据外,还应当就交易的条款和条件是否与独立各方之间通常的交易条款和条件是否相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