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由于该居民企业申报的成本费用总额核算准确而收入总额不确定,因此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127.5÷(1-25%)×25%=42.5(万元),该居民企业2024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42.5×25%=10.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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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

  • A.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B.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 C.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

  • D.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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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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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广告费扣除限额=1900×15%=285(万元),大于广告费支出200万元,所以2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调整。新产品的开发费可以全额扣除,此外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100%扣除,应纳所得税=(1900-600-460-400-60×100%)×2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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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公司为我国境内一家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不含税收入4800万元,包括将自产货物用作职工福利视同销售的300万元,成本为2800万元。 

(2)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业务招待费12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0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 

(4)发生财务费用160万元,其中含2024年3月1日向其关联企业甲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1200万元所支付的当年借款利息100万元(甲的投资额为50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5)发生税金及附加60万元。 

(6)发生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包括直接对山区的捐款20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5万元、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其他企业违约金5万元,上年结转的可准予弥补的捐赠支出23万元。 

(7)从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处取得分红10万元。 

(8)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含支付给返聘离休人员的工资6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1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2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的5‰=4800×5‰=24(万元),72万元>24万元。 按照24万元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24=9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800×15%=720(万元);
实际发生额=100+80=180(万元)。

 实际发生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3]
答案解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00×100%=100(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允许扣除的利息=100-500×2×6%×10/12=5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直接对某山区的捐款,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缴纳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其他企业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当年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5=25(万元);

上年结转的可准予弥补的捐赠支出23万元,要确定今年可以结转抵扣多少;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作职工福利在会计上要确认收入,所以这里计算会计利润时不用扣除视同销售的300万元。
利润总额=4800-2800-400-300-160-60-30+10=1060(万元);
企业当年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限额=1060×12%=127.2(万元);
结转捐赠支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万元;
 
资料(6)整体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3=2(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税前可以扣除的合理工资总额80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实际职工福利费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8%=64(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注:自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要求8]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1060+96-100+50+2+4-10=1102(万元)

202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102×15%=1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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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税时减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80-60)×1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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