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九节 主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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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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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4)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选项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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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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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丙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影响甲对该房的租用。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要求2]
答案解析:甲不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案中乙愿意以3万元价格卖给甲,但甲过了1个月都未进行回复,视为甲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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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要求2]
答案解析:丙企业无权解除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丙企业在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之前,房屋已经出租,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要求3]
答案解析: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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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要求2]
答案解析: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根据规定,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要求3]
答案解析: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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