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有(  )。
  • A.受赠人甲开车故意把赠与人乙的母亲撞成植物人
  • B.受赠人甲没有按照与赠与人丙的约定为其整理书稿
  • C.受赠人甲对丁有扶养义务而没有扶养赠与人丁
  • D.受赠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物尚未交付
本题来源:第九节 主要合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选项A、B、C当选。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其余的赠与合同均可撤销,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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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当事人之间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做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甲、乙对三笔贷款的履行期限做了变动,且未告知丙公司,则保证人丙公司对三笔债权担保的保证期间截止日期分别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1日。甲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对前两笔债权的保证期间已经届满,保证责任已经消灭。因此,丙公司仅对最后一笔15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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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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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检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在上述“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在两年期间过后才提出质量不符合约定,人民法院不再支持。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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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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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要求2]
答案解析:丙企业无权解除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丙企业在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之前,房屋已经出租,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要求3]
答案解析: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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