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纸质汇票承兑人(A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甲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丁公司),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解题思路】
纸质汇票承兑后的效果:
①无条件地支付
②对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
③不能和出票人的关系,拒绝付款
④不应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丁公司可以向出票人(甲公司)、承兑人(A银行)和背书人(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纸质汇票的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但是,背书人在纸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丁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丁公司不得对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解题思路】

①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纸质汇票追索权→
到期日前,拒绝承兑,承兑人和付款人死亡,逃匿,依法破产等。
到期拒绝付款
②可以向谁追→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
③怎么追→想怎么追,就怎么追。(可以向一人或者多人进行追索)

拓展练习
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选项B当选。
【知识链接】
提示付款期限
汇票种类 | 提示付款期限 | |
商业汇票(纸质) | 定日付款 | 到期日起10日内 |
出票后定期付款 | ||
见票后定期付款 | ||
见票即付 | 出票日起1个月内 | |
银行汇票 | ||
银行本票 | 出票日起2个月内 | |
支票 | 出票日起10日内 | |

(纸质)汇票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选项A不当选;将(纸质)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选项B、C当选;背书人在(纸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 该背书有效,但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选项D不当选。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选项A不当选;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无须提示承兑,选项B当选;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选项C不当选;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1.(纸质)汇票提示承兑的期限
汇票种类 | 提示承兑期限 | |
商业汇票 | 定日付款 | 到期日前 |
出票后定期付款 | ||
见票后定期付款 | 出票日起1个月内 | |
见票即付 | 无须承兑 | |
银行汇票 | ||
银行本票 | ||
支票 | ||
2.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承兑人应在票据到期日前承兑电子商业汇票。

无益记载事项,是指行为人记载的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被视为无记载的事项;有害记载事项 ,是指《票据法》禁止记载的,一旦记载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行为无效的事项。本题表述错误。

在票据关系中,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之间的关系是票据的基本关系。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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