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纸质)汇票禁止背书转让的情形包括:(1)汇票已经被拒绝承兑,选项C当选;(2)汇票已经被拒绝付款,选项B当选;(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选项D当选;(纸质)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选项A不当选。

拓展练习
(纸质)汇票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选项C当选。

如果(纸质)汇票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纸质)汇票背书的效力总结
效力 |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如公司合 并、继承等) |
无效 | (1)出票人记载“禁止转让”的,收款人转让的,转让背书无效; 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人和背书人记载禁止转让,转让背书无效; (2)背书人未签章; (3)部分背书、分别背书 |
有效 | (1)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2)未记载被背书人——授权被背书人补记; (3)附条件的背书——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4)纸质票据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转让有效,但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由于伪造人甲在票据上根本没有以自己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A当选; 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选项B不当选;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丙和丁属于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 C、D不当选。
【知识链接】
票据的伪造
判断 | 伪造签章:伪造者假冒或者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 |
后果 | (1)伪造者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2)被伪造的签章无效,被伪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选项A不当选;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无须提示承兑,选项B当选;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选项C不当选;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1.(纸质)汇票提示承兑的期限
汇票种类 | 提示承兑期限 | |
商业汇票 | 定日付款 | 到期日前 |
出票后定期付款 | ||
见票后定期付款 | 出票日起1个月内 | |
见票即付 | 无须承兑 | |
银行汇票 | ||
银行本票 | ||
支票 | ||
2.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承兑人应在票据到期日前承兑电子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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