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3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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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B、C、D都属于价外费用,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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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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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D,属于零售环节,而白酒、高档化妆品均不属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选项B,属于生产环节,而(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C,电子烟是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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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甲卷烟厂收取的“2 373元”是含增值税加工费,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B、C错误;(2)“49 140元”是成本,不含增值税,不需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D错误。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
(1)先看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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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C,只有“卷烟和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高档化妆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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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D,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选项B,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C,摄像机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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