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规定准予抵扣,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知识点拓展】


拓展练习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该公司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的金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200 000+150 000)×7%=24 500(元)。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20 000+10 000=3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会增加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本题月末未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120-80+5-10=35(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5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留抵税额。
②“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表示期末结转下期应交的增值税。
③“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多交或预缴增值税。

企业按规定交纳的关税(选项A)、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选项D)等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选项B、C计入税金及附加。
【知识点拓展】


将自产产品对外无偿转让,按照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应视同应税交易计算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39 5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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