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计入半成品入账价值。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 21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盘亏,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转出。会计处理如下: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5 200
贷:原材料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 200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21 000
管理费用 24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5 200
被盗材料形成的净损失=40 000+5 200-21 000=24 200(元),选项D正确。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一般经营损失(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核算。
②因非常损失(如: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转出。
③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总额=(20-16)+(36-30)=10(万元)。乙存货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存货按成本计价,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知识点拓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注意]
①“成本”指期末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②可变现净值 = 存货的估计售价 - 进一步加工成本 - 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①材料的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 1 + 增值税税率),该企业销售材料的不含税销售额 =5 800÷( 1+13%) =5 132.74(元);
②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销售材料的实际成本 =4 200×( 1+2%) =4 284(元);
③销售材料应确认的损益=①-② =5 132.74-4 284=848.74(元)。
注意:材料成本差异率正数为超支差,负数为节约差。
【知识点拓展】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加超支数,减节约数)=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照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照计划成本核算。
【知识点拓展】
1.原材料的日常收入、发出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2.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等问题,具有方法简单、核算程序简便易行等优点,由于不能直接反映材料成本的节约或者超支情况,不便于对材料等及时实施监督管理。这种方法通常适用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监督管理要求不高的企业。
3.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监督管理复杂且要求较高、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入、发出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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