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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11-06 14:41:152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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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为什么要选,讲义里面不是写的是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达 同学你好,D选项当选的依据如下:首先,我国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包含兜底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在税务领域的具体细分类型,同样属于行政处罚的大范畴。其次,根据现行规定,税务行政处罚明确包含四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因此停止出口退税权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符合题目要求,应当选。你之前的误区是把税务行政处罚和一般行政处罚割裂啦,二者是细分和总类的关系哦。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晓晓老师 2026-11-06 14:58 19次浏览 老师,帮我看看37题,我完全不懂 同学你好,答案解析是怎么样的?麻烦截图我一下哈,我算出来是A,跟你不一样呢 专业指导-壹新老师 2026-11-06 14:54 17次浏览 为什么爹二个事项算80?80是6个月的摊销额,题目问的是12月的发生额,不是应该按月摊销,每月摊销13.33么? 同学,上午好呀! 准则规定: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应当将资产成本与职工购买价款之间的差额(补贴金额)分两种情况: ① 如果合同约定职工购房后必须服务一定年限、提前离职要退回差价:差额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约定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 / 损益; ② 没有约定服务年限、离职不用补差价:差额直接计入出售当期的成本或损益。 一般我们做题时是年末来摊销哈。 深耕自有收获,努力终有回报,祝您顺利通过考试哈,加油哦! 专业指导-红红老师 2026-11-06 14:54 21次浏览 这里求所有者权益。为什么不把留存收益增加的数据加进去。 同学你好呀~这个疑问是因为对年末每股账面价值的属性理解有偏差哦。首先,题目给出的2026年末每股账面价值(即每股净资产),是年末时点的所有者权益总余额除以总股数得出的,这个年末余额本身已经包含了当年新增的1680万元留存收益,不需要额外再加,否则会重复计算。咱们的计算逻辑是:先通过留存收益增加额算出总股数=1680÷(5.2-1)=400万股,之后直接用总股数×年末每股账面价值32元,就能得到准确的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12800万元,这个结果已经涵盖了当期的留存收益增加额哦。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利利老师 2026-11-06 14:52 14次浏览 这道题,判断是否超过30万,不是说要把销售房子无形资产的不算在内吗,为什么答案中把这块的销售额也算进去了? 是销售货物15万和建筑服务12万都不适用免税吗?还是说就销售房子不免税? 还有,判断是否成为一般纳税人,500万的销售额也是不包括销售房子和无形资产的吗,麻烦也一并解释一下 同学您好,我来为您逐一解答疑问: 1. 关于小规模季度30万免税的销售额口径:您的理解有误哦,判断时不是直接剔除不动产、无形资产销售额,而是先合计所有应税销售额(含不动产、无形资产,适用差额计税的按差额后金额计算)。如果合计额≤30万,全部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如果合计额超30万,可以扣除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再看剩余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销售额是否≤30万,若符合则这部分仍可免税,仅不动产部分正常缴税,注意无形资产销售额是不能单独扣除的。 本题中合计差额后销售额177万超30万,扣减不动产销售额150万后剩余27万≤30万,因此销售货物15万、建筑服务12万可享受免税,仅销售门面房的部分需缴税,并非全部业务不免税。 2. 关于一般纳税人500万销售额口径:如果是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确实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哦。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大熊老师 2026-11-06 14:52 34次浏览 老师 我想知道 税务师实务里面高新认定的条件 有资料嘛也可以截图给我 我怕实务出简答题 同学你好,可以参考这个截图哈 专业指导-壹新老师 2026-11-06 14:47 1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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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D选项不应该是减半征收么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分阶段执行的: 第一阶段(免征):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阶段(减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因此,题目中“2025年10月”购买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正好处于第一阶段的免征期内。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07-21 22:18 397次浏览 精华 请问按份共有人处置,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同意,对吧,这两个题目是不是矛盾? 同学,注意区分转让的是按份共有人的财产“份额”,还是转让的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前者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者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6-07-21 09:55 78次浏览 精华 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怎么区分 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这类损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例如企业将使用过的汽车对外销售产生的损失,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收相关文件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这类损失的判定核心在于是否符合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而非资产是否发生实际的物理损耗或转让行为 答疑老师大熊老师 2026-07-15 10:54 47次浏览 精华 老师,您好,刚才是会计93,税法是113,然后调减20,而这个会计是60,税法是12,为什么也要调减48? 会计扣得少,税法让扣得多,调减(因为你要把少扣的那部分补扣回来,从而减少交税基数)。 会计扣得多,税法不让扣那么多,调增(因为你要把多扣的那部分加回来,从而增加交税基数)。 1. 第一个案例(捐赠):这是支出类业务 情况:企业做了一笔捐赠。 会计处理:记了93万的支出(利润减少了93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说这笔捐赠值113万,你应该按113万来算支出(利润应该减少113万)。 矛盾点:会计只减少了93万利润,税法认为应该减少113万。 调整逻辑:既然税法允许你多扣除20万成本,那就意味着你要少交税。为了让利润基数变小,必须减去这20万。 支出类差异,税法 > 会计,调减。 2. 第二个案例(对外投资):这是收入/所得类业务 情况:企业拿资产去投资,相当于把资产卖了换股权,产生了增值收益(所得)。 会计处理:会计很激进,当年一次性确认了60万的收益(利润增加了60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给了个优惠政策(分期纳税),说这60万不用今年全交,分5年交,今年只认12万的收益(利润只增加12万)。 矛盾点:会计账上已经加了60万利润,但税法今年只让你加12万。 调整逻辑:会计利润里包含了60万的收益。 税法说:“慢着,今年只能算12万。” 那多出来的48万得从会计利润里剔除出去,等到以后年份再慢慢加回来。 既然是从现在的利润里剔除或拿走,那就是减法。第二到第5年每年再调增12万。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6-07-16 11:49 84次浏览 精华 450-150是什么意思,解析不理解 题目里的研发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其中包含委托境外个人的研发费用 50 万元和委托境外公司的 100 万元,这部分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范围(委托境外个人研发不能加计扣除),所以: 450 万元(总研发费用) - 50 万元(委托境外个人) - 100 万元(委托境外公司未调整部分) = 300 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再加上委托境外公司研发费用的 80%(100×80%=80 万元),得到加计扣除的基数 380 万元。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6-03-26 16:40 84次浏览 精华 这一题不理解 你好同学! A选项 合同违约金属于经营性支出,不属于行政罚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违约金,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B选项 税收滞纳金属于国家强制征收的惩罚性款项,税法明确规定其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账上扣除了 2 万元,汇算清缴时必须调增2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C选项 税法对商誉的处理有特殊规定:外购商誉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才允许扣除其成本。日常经营中,企业自行在成本费用中摊销的商誉金额,税法不认可,必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选项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8%,职工培训费包含在“职工教育经费”总额中。除非题目明确指出该企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这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全额扣除),否则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部分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题目未说明是特殊软件企业,因此不能认定为“全额扣除” E选项 研发费用总额610万元中,包含了其他相关费用70万元。税法规定,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限额 =(人员人工 + 直接投入 + 折旧摊销等)×10%/(1-10%) 因此可扣除的研发基数为160+280+100=540万元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540×10%/(1−10%)=60 万元 实际发生70万元,只能按60万元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因此,实际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总额为 (540+60)×100%=600万元,应调减600万元,而非610万元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哦~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6-03-26 11:01 5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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