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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10-29 11:10:07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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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注明金额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这些是含税不含税?,所有的增值税发票都是吗? 通常情况下发票注明金额/价款默认指不含税金额 例外情况:旅客运输发票(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票面显示的总金额=含税价(无单独税额栏,需按规定公式折算进项税)。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0-29 11:10 20次浏览 这个题的计税基础是属于改扩建-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计税基础吗,就是计税基础按净值+改扩建支出? 是的。 本题属于固定资产改扩建(通过改造提升设备功能),其计税基础的计算规则就是: 改造后计税基础 = 原有计税基础 + 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符合条件的支出 (本质上和“净值 + 改扩建支出”逻辑一致,本题中原有计税基础是1000万,未涉及折旧,所以直接用原值加支出即可)。 原有设备的计税基础是 1000万元(这是改造前的“家底”)。 ​改造时领用自产产品,按成本350万元计入(因为自产产品用于固定资产改造,会计和税法均按成本核算,不确认销售收入)。 ​人工费用支出150万元,属于改造的直接成本,全额计入。 ​领用外购原材料100万元(进项税13万元可正常抵扣,不计入计税基础),计入改造支出。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5-10-29 11:09 19次浏览 子公司B做股权融资后,股东C公司要撤出,母公司A支付给C公司利息支出,能不能在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①若支出实质是股权退出的对价(非利息):不能作为 “利息支出” 税前扣除。 ②若实质是关联方利息:需满足债资比、利率合理、凭证合规等条件,否则不得扣除。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0-29 11:04 16次浏览 老师,请您解释一下图片里面4个问题的答案,谢谢! 你好同学! 61.来源于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计算调整。分公司收入为100万元,营业支出为80万元,但支出中包含不可扣除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和其他不可扣除支出10万元。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这些不可扣除支出加回。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 - 支出 + 不可扣除支出 = 100 - 80 + 6 + 10 = 36万元。这确保了应纳税所得额反映税务上的可扣除项目,而非会计利润。 62.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将税后股息还原为税前所得。子公司宣告分配的股息200万元已计入利润总额,但这是税后所得。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由于B公司持股80%,可归属的间接所得税为100 × 80% = 80万元。因此,税前应纳税所得额 = 股息 + 可归属所得税 = 200 + 80 = 280万元。 63.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是从利润总额中扣除境外所得部分。利润总额500万元已包含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贡献。计算时:对于分公司,需要扣除其税前所得。分公司会计利润为100 - 80 = 20万元,但所得税支出6万元不可扣,因此分公司税前所得调整为20 + 6 = 26万元(即收入100 - 支出80 + 所得税6)。 对于子公司,直接扣除已计入的股息200万元。因此,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 分公司税前所得 - 子公司股息 = 500 - 26 - 200 = 274万元。 64.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需要分三部分计算:子公司所得、分公司所得和境内所得,并考虑境外已纳税额抵免。 ​​子公司部分:​​ 应纳税额 = 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280 × 25% = 70万元。 境外已纳税额:子公司所得税抵免(间接)80万元(100 × 80%) + 股息预提税10万元(200 × 5%)= 90万元。 比较:70万元 < 90万元,所以无需在境内补税,抵免后余额不能结转。 ​​分公司部分:​​ 应纳税额 = 来源于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36 × 25% = 9万元。 境外已纳所得税6万元,因此需在境内补税9 - 6 = 3万元。 ​​境内所得部分:​​ 应纳税额 =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274 × 25% = 68.5万元。 ​​ 实际缴纳总额:​​ 境内所得税额 + 分公司补税 = 68.5 + 3 = 71.5万元。 子公司部分因境外已纳税额高于境内应纳税额,不再补税;只有分公司部分需要补缴差额。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29 11:03 17次浏览 BCDE在书上哪一页?? 同学,这些并没有原文的,更多的是需要知道对应的知识点,然后去分析哈。 选项 C:从犯认定与量刑 知识点: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分析:仓库管理员明知虚开仍提供帮助,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因此该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D:虚开发票罪的量刑情节 知识点:虚开发票罪的犯罪情节包括伪造购销合同、出入库单等行为,这些行为是虚开发票罪的组成部分,会作为衡量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影响主刑(如有期徒刑、拘役)与附加刑(如罚金)的裁量。 分析:该选项准确描述了伪造相关单据在虚开发票罪量刑中的作用。 选项 E:数罪并罚 知识点:若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想象竞合),或多个独立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实质数罪),需根据刑法规定判断是否数罪并罚。为虚开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属于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分别触犯虚开发票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应当数罪并罚。 分析:该选项符合数罪并罚的法律适用规则。 综上,这道题考查了虚开发票罪的共同犯罪(从犯)、量刑情节、数罪并罚等核心知识点,均属于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中 “刑事法律制度” 章节的重要内容。 专业指导-壹新老师 2025-10-29 11:02 25次浏览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委托吗? 行政处罚可以委托,行政强制措施一般不可以委托。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不过,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专业指导-壹新老师 2025-10-29 11:01 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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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我这样做为啥不对2353-初始入账2100-2=251 你好同学! “2353 - 2100 = 253” 实际上包含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5万元),但这是错误的,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投资收益。 初始购买时(2021年1月5日)​​: 金融资产初始成本 = (21.2元/股 - 0.2元/股股利) × 100万股 = 2100万元。 交易费用2万元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借方:确认投资收益 -2万元。 应收股利20万元(后续收到时冲减,不影响投资收益)。 ​​ 持有期间​​: 公允价值变动: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185万元,与成本2100万元的差额85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影响投资收益)。 ​​ 出售时(2022年5月30日)​​: 出售收益 = 出售价2353万元 - 账面价值2185万元 = 16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贷方。 累计投资收益 = 初始交易费用 + 出售收益 = (-2) + 168 = 166万元。 简单算法就是-2+(2 353-2 185)=166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29 16:13 30次浏览 精华 老师,其中有一条是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个可以享受的主体有限定吗,还是企业收到这种捐赠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个政策的享受主体是限定的,仅针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并非所有企业收到此类捐赠收入都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 “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0-28 08:55 21次浏览 精华 273题,选d,总是弄不明白头绪 关税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 360 × 50% = 180(万元) 进口卷烟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先判断适用税率: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 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定额税)÷(1 - 消费税税率)÷ 进口卷烟数量 假设进口卷烟数量为 200 箱(每箱 250 条,每条 200 支),则总条数 = 200 × 250 = 50000 条,定额税 = 50000 × 0.6 = 30000(元)= 3(万元) 比例税率价格 =(360 + 180 + 3)÷(1 - 36%)÷ 5 = 909.375 ÷ 5 = 181.875(元 / 条),大于 70 元 / 条,适用 56% 的比例税率。 消费税 = 从价税+从量税=(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定额税)÷(1 -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 定额税 =(360 + 180 + 3)÷(1 - 56%)× 56% + 3 = 543 ÷ 0.44 × 0.56 + 3 ≈ 694.09(万元)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0-27 17:33 23次浏览 精华 密训课最后一天,甜甜老师班。想问业务五为什么这个速冻食品账面价值不用还原原来的价格?老师直接用的账面价值×税率。我记得之前做过的题都需要先用账面价值÷(1-税率)还原成本呀? 你说的“÷(1-税率)”的情况,通常是针对农产品的进项税转出(因为农产品进项税是按“买价×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账面成本=买价×(1-扣除率),所以转出时需要用“账面成本÷(1-扣除率)”还原买价,再算进项税转出),但这道题里的速冻食品和运费都不属于农产品,所以不用这么还原。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0-27 13:26 35次浏览 精华 这两道题为什么,下面这道直接用账面成本,而上面那道题却用了成本还原除以91%又乘以90% 1. 上面烟丝题:原材料是“烟叶”,需要成本还原 烟叶属于农产品,烟厂收购烟叶时,可按收购金额的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注:2019年后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为9%)。而烟叶的账面成本是“收购金额 -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需要先通过账面成本倒推收购金额(即除以91%,因为账面成本=收购金额×(1-9%));再乘以90%,是因为烟叶成本中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部分是“收购金额×90%”(另一部分10%是抵扣的进项税,不计入加工成本)。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0-27 18:30 27次浏览 精华 出售时候的投资收益不用从初始成本计算吗?-5+40+(590-535)=90 你好同学! 购入时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 持有期间确认利息收入:​​+40万元​​ 出售时产生的价差(售价-账面价值):​​-10万元​​ ​​累计确认的投资收益 = -5 + 40 + (-10) = 25万元​ “出售时候的投资收益不用从初始成本计算吗?”​​ ​​是的,不用。​​ 因为会计准则规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投资收益等于​​出售净价款​​减去​​出售时的账面价值​​。因为资产的价值在持有期间已经通过“公允价值变动”调整了,所以出售时的比较基准是“最新”的价值(账面价值),而不是“历史”的价值(初始成本)。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23 15:20 2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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