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操作指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完整操作流程如下:
一、先信息采集
登录入口:官方平台是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kjgl.mof.gov.cn/)
二、在选择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申报
一般选择网络学习,学分由学习平台申报;选择面授或其它学习方式,学分申请要根据各地实际要求来,有的地区是学员自行申报,有的地区是统一申报。
四、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1.专业科目(60+学分)
网络课程(推荐):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管理平台或合作机构学习会计实务、财税法规等课程。
面授培训:参加财政局备案的线下会计培训班、学术会议等。
其他形式:发表会计类论文(需提供证明)、通过会计类考试(如注册会计师单科合格可抵免)。
2.公需科目(≤30学分)
学习职业道德、信息技术、法律法规等通用内容(平台提供免费课程)。
五、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通常情况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当年完成,不可跨年累计(部分地区允许补学往年内容,但需额外申请)。
学分查询: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继续教育查询”模块核对学分状态。
补学政策:部分地区有明确逾期不补。
特殊减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并通过1科,可抵免当年90学分(无需额外学习)。生育、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减免,需提交证明材料至当地财政局。
异地办理:会计证归属地变更的,需先在平台办理“调转登记”。
违规影响:未完成继续教育将影响:职称评审(如晋升中级会计职称需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证明);会计信用记录(部分省份纳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