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1)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6-16 15:21:49

在202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的备考中,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与每个人的经济生活紧密相连,大到薪资收入、投资收益,小到偶然所得,都在其征管范畴内。为了助力25年注会备考,之了君带来了202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备考2025年注会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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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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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涵盖了9项所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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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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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合伙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1)”的全部内容。通过多做练习题,强化对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提升解题能力。每一次的学习积累都是在为通过考试筑牢根基,每一次的努力付出都在向职业目标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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