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注册会计师新教材《会计》第十四章:租赁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6-16 16: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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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
卖方兼承租人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而应当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买方兼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而应当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
2.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卖方兼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买方兼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新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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