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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1)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5-08 14:37:33

随着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日益临近,考生们对于《经济法》的复习也愈发紧张。其中,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是经济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考试中的重点章节。为了助力24年注会备考,之了君带来了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1相关内容,2024年注会各科目各章节知识点正在陆续更新中,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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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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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依照下列规则确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

①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②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③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

(1)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①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②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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