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
1 不缴纳资源税的情形+资源税使用税目和征税对象一览

资源税的缴纳与免征情形、税目及征税对象界定,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合规经营与税务成本控制。之了君将围绕不缴纳资源税的具体情形展开说明,同时梳理资源税适用税目分类及对应征税对象范围,为相关从业者、纳税人提供清晰的政策依据与实务参考,助力准确把握税务合规要点。

不缴纳资源税的情形+资源税使用税目和征税对象一览

一、关于不缴纳资源税的情形

(一)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罚没、收缴的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不缴纳资源税。

(二)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占地范围内开采并直接用于本工程回填的砂石、粘土等矿产品,不属于开发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二、关于适用税目

(一)纳税人开采的凝析油,按照原油税目征收资源税。

凝析油是指在气田开发中或油田开发天然气中因温度压力变化凝析出来的液相组分。

(二)纳税人从开采的原油中分离出的油气田混合轻烃,按照原油税目征收资源税;纳税人从开采的天然气中分离出的油气田混合轻烃,按照天然气税目征收资源税。

油气田混合轻烃的界定,参照《油气田混合轻烃》(SY/T 7831)执行。

(三)纳税人以尾矿为原料对特定矿物组分进行再选回收利用的,按照特定矿物组分对应的税目征收资源税。纳税人以尾矿为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粒级成型砂石颗粒的,按照砂石税目征收资源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七条规定,对纳税人开采尾矿免征或减征资源税的,从其规定。

三、关于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开采的未经加工处理或经过破碎、选矸(矸石直径50mm以上)后的煤炭,以及经过筛选分类后的筛选煤、低热值煤等,按照煤原矿征收资源税。纳税人将开采的煤炭通过洗选、干选、风选等物理化学工艺去灰去矸后生产的精煤、中煤、煤泥等,按照煤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二)纳税人将开采的轻稀土原矿经过洗选等初加工过程产出的矿岩型稀土精矿(包括氟碳铈矿精矿、独居石精矿以及混合型稀土精矿等),按照轻稀土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三)纳税人将开采的离子型稀土原矿通过离子交换原理等工艺生产的稀土料液、碳酸稀土、草酸稀土和通过灼烧、氧化等工艺生产的混合稀土氧化物,按照中重稀土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四)纳税人将开采的盐湖卤水、盐井卤水通过蒸发结晶法、沉淀法、溶剂萃取法、离子交换法、膜分离法等物理工艺生产的氯化盐、硫酸盐、硝酸盐等,按照盐类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以上就是关于不缴纳资源税的情形梳理,以及资源税适用税目与征税对象的汇总信息了。希望相关内容能为纳税人规范税务处理、规避涉税风险提供有效指引,后续若想了解更多财税专业内容,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官网查阅和咨询。

2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一文了解

在税收管理中,“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是两个高频但易混淆的概念。二者虽均表现为“无需缴税”,但本质差异显著,涉及税收政策逻辑、企业财务处理及税务合规风险。那么,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下面,之了君通过一文给大家具体解读。

一、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1、从根本上来说,免税收入是国家优惠政策,对于某些该交税的经营活动准予其不交税,有可能是鼓励此项经济活动;而不征税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税的活动;

2、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比如一些政府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

3、根据税法的一些规定: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4、税务处理差异

‌费用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无此限制。‌‌

‌核算要求‌:免税收入需单独核算,否则不得享受优惠;不征税收入需准确划分专项用途。‌‌

‌政策稳定性‌:免税收入可能因政策调整恢复征税;不征税收入永久不属于应税范畴。‌‌

以上就是关于“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一文了解”的全部内容,财务人员在处理相关业务时,需先对照法定范围判断收入类型,再按规则进行税务处理,避免因概念混淆导致申报错误。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3 不征税收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要填报企业所得税报表吗

在企业日常税务处理中,不征税收入是一个容易让财务人员困惑的概念,很多人会疑问不征税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是否要在企业所得税报表中填报。那么接下来,之了君就带大家来了解相关信息!

一、不征税收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不征税收入本身不纳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若企业取得的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即便自行认定为不征税收入,也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税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企业将不征税收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对应的费用或折旧、摊销已在税前扣除,那么该部分不征税收入就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企业取得财政拨款100万元作为不征税收入,若将其中50万元用于购买生产设备,该设备按5年折旧,每年折旧10万元,若这10万元折旧已在税前扣除,那么每年需将10万元不征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直至50万元全部调整完毕。

此外,若不征税收入在5年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剩余部分也需计入第六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不征税收入是否要填报企业所得税报表

无论不征税收入是否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都必须在企业所得税报表中如实填报。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不征税收入”栏目中填写当年取得的不征税收入金额,同时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对应填写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资产折旧、摊销的调整金额。即使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未发生支出,也需在报表中披露不征税收入的取得情况,以便税务机关核实。

例如,企业当年取得财政拨款80万元,全部存入银行未使用,在汇算清缴时,需在“不征税收入”栏目填80万元,《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相关调整栏目填0。如实填报不征税收入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税务机关监管的重要依据,若企业未按规定填报,可能会面临税务检查、罚款等风险。

综上所述,不征税收入通常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遵循“收支配比”原则,若存在违规扣除或未按规定使用的情况,仍需补缴税款。同时,无论不征税收入的使用情况如何,企业都必须在企业所得税报表中准确、如实填报,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4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能否扣除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且依法不负有纳税义务的收入。那么,大家是否了解,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能否扣除?关于这个问题,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重要的内容。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能否扣除?

不能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解读参考如下:

1、非应税性质: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行政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等,这些收入本身就不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因此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也不应在税前扣除。这是因为这些收入并不需要支付税款,所以与之相关的支出也不具备税前扣除的资格。

2、避免重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重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如果允许扣除,将会导致与这些收入相关的支出被重复计算,从而违反税法原则。

3、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条例还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由于其与取得应税收入无关,因此不能按照收益性支出的方式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也不能作为资本性支出分期扣除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

总结,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能扣除,具体原因之了君已经给大家罗列整理清楚了。在实际生活工作当中,大家可能面临的相关问题会更加复杂一些。如果届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大家可以选择到之了课堂来咨询。

5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在增值税复杂的体系中,不征税收入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是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明确这一要点,既能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那么,增值税不征税收入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下面,之了君将详细剖析。

一、增值税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常见的不征税收入项目包括财政拨款,即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例如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此外,像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等,也被明确列为不征税范畴。

二、进项税额抵扣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在一般情况下,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需满足一定条件,比如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但同时,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三、不征税收入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通常不能抵扣,但存在特殊情况。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征税收入本身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其相关进项税额若予以抵扣,会造成增值税链条的断裂。

但如果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未将其用于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那么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较为复杂,企业在处理时务必谨慎。若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应及时咨询税务机关,确保税务处理合规。若大家想了解更多财税专业知识,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官网查阅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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