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乙为破产管理人。经查:(1)2025年8月,甲公司无偿转让一套设备给丙;2026年2月,甲公司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一笔有自有厂房抵押的债权单独清偿;(2)甲公司与丁公司在破产受理前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3)债权人戊未在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打算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4)甲公司尚有欠税本金、破产受理前产生的税款滞纳金以及行政罚款;(5)管理人乙履职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毁损。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关于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破产撤销权原则上由管理人行使;重整程序,不与债务人利益冲突时,债务人可自行行使,管理人监督
  • B、2025年8月甲公司无偿转让设备的行为,属于破产受理前1年内可撤销行为,管理人有权撤销
  • C、破产受理前1年内,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原则可以撤销,若该债务在破产受理前已经到期,则不得撤销
  • D、2026年2月甲公司在已具备破产原因情形下,对自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债权实施个别清偿,一律可以撤销
  • E、管理人怠于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可依据债的保全规则起诉撤销,追回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因管理人过错致财产减损,债权人可主张管理人赔偿
[要求2]关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保全与执行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法院受理破产后,管理人对破产受理前成立、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 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解除合同
  • C、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 D、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针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E、管理人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4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要求3]关于债权申报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对于未到期债权,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自破产受理时停止计息
  • B、债权申报期,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公告起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 C、债权人未在申报期申报,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经完成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
  • D、债权补充申报产生的审查确认债权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E、职工债权也需要由职工主动向管理人申报,否则无法受偿
[要求4]关于管理人责任、破产费用、税收债权清偿顺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管理人报酬属于破产费用,列入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优先支付
  • B、管理人因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毁损灭失,该损害债务作为共益债务随时清偿,不足弥补的,权利人可向管理人主张补充赔偿
  • C、欠缴税款本金、社保费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 D、破产案件受理前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受理后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
  • E、行政罚款,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本题来源: 2026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撤销权主体原则为管理人;重整程序,不冲突债务人利益时债务人可自行行使,管理人监督。

选项B当选: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属于可撤销行为。

选项C当选:受理前1年内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原则可撤销;债务在破产受理前到期的,不得撤销。

选项D不当选:受理前6个月、具备破产原因时,对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债权的个别清偿,原则上不予撤销;仅当担保财产价值低于债权额才可以撤销,不是一律可撤销。

选项E当选:管理人不撤销无偿转让、明显不合理低价交易、放弃债权,债权人可提起撤销诉讼追回财产;管理人过错未行使撤销权造成损失,债权人可主张管理人赔偿。

[要求2]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管理人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选项B当选,选项E不当选: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选项C当选: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选项D当选:破产受理,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解除,执行程序中止。

[要求3]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破产受理,未到期的债权加速到期;附利息债权自受理时停止计息。

选项B当选: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选项C当选: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已经完成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

选项D当选:债权补充申报产生的审核费用,由补充申报人自行承担。

选项E不当选:职工债权无需主动申报,属于法定例外。

[要求4]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管理人报酬属于破产费用,优先从债务人财产支付。

选项B当选:管理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毁损,损害债务作为共益债务;不足部分可向管理人主张补充赔偿。

选项C当选:税款本金、社保债权顺位高于普通债权。

选项D当选:受理前税款滞纳金→普通债权;受理后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

选项E不当选:罚款属于惩罚性债权,普通债权全部清偿后还有剩余财产才可以清偿,不能优先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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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代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但是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方式,且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 B.

    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或财物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到期仍未履行的情形

  • C.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行政机关、代履行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分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D.

    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当选: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选项C不当选: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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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复议管辖范围描述正确的是(  )。
  • A.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B.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C.对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D.对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1)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A)

(2)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D)

(4)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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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认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具备该前提条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  )。
  • A.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
  • B.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 C.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 D.被诉行政行为涉及款额10000元以下的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选项B)

(2)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选项D)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述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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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取回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 B.出卖人对在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 C.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 D.权利人行使一般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提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当选: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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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所有权因民事法律行为而消灭的情形有: 

(1)所有权抛弃,即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以消灭自己的所有权为目的而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

(2)所有权出让,即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旨在消灭自己的所有权而使他人取得该所有权的行为,如基于赠与、买卖、互易等原因而出让所有权。(选项A)

选项B、C、D不当选:属于所有权因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消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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