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本题考核合同的保全(代位权)。债务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才可代位行使。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主要包括:(1)扶养费、赡养费和抚养费请求权。(2)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选项A不当选。(3)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除外。(4)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选项C、D不当选。(5)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本题考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概念与分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分为排他性滥用和剥削性滥用两个基本类型。排他性滥用是指寻求损害竞争者的竞争地位,或者从根本上将它们排除出市场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掠夺定价、搭售、价格歧视和拒绝交易等,选项A、B、C属于排他性滥用,不当选。剥削性滥用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对交易对方进行剥削的行为,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不公平定价行为,选项D当选。

本题考核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选项A当选,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选项B不当选,选项C当选,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即使是恶意第三人也不得对抗)。选项D当选,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本题考核反垄断民事诉讼机制(专家在诉讼中的作用)。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1至2名具有案件所涉领域、经济学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专家辅助人不具有中立性,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相当于当事人陈述。选项B不当选,选项D当选,双方当事人协商委托或由人民法院委托专家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提出的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意见,视为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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