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在重整期间,若债务人经法院批准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则下列由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 A.解聘原销售经理
  • B.用新取得的营业收入支付管理人的报酬
  • C.为继续营业向银行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 D.向股东预分配重整期间的股息红利
  • E.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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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选项A,解聘销售经理属于内部管理事务,管理人的职权包括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选项B,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新取得的营业收入属于债务人财产,因此可用于支付管理人报酬。选项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选项D,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选项E,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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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行政行为引发的纠纷,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是(  )。

  • A.

    行政指导行为

  • B.行政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C.

    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D.

    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做出奖惩决定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行政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直接影响到公民的财产权益等重大利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该决定不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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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分别租赁某村8位村民的农田,从事种植经营,租期5年。租赁至第3年时,甲因受8位村民干扰而无法正常经营,遂向法院起诉8位村民,请求排除妨碍。8位村民均提起反诉。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形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本诉与反诉都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
  • B.反诉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本诉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
  • C.本诉与反诉都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
  • D.本诉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反诉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本案例中,甲分别租赁8位村民的农田,因此甲与每位村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各自的租赁合同,相互独立。在本诉中,甲起诉8位村民请求排除妨碍,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即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排除妨碍请求,但8位村民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此本诉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在反诉中,8位村民均提起反诉,每个村民的反诉也是基于各自与甲的独立租赁合同,诉讼标的同样属于同一种类,但村民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此反诉也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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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以下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是(  )。
  • A.交通管制
  • B.强制戒毒
  • C.强制进入场所生产场所
  • D.税收保全措施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主要是指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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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进行辩护的是(  )。
  • A.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 B.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 C.可能不构成犯罪
  • D.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1)盲、聋、哑人;(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选项A、B、C,属于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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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E,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该加油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企业成立于颁发营业执照之日,消灭于注销营业执照之日,从注销之日起,该加油站已失去权利和行为能力。
[要求2]
答案解析:Z市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分析,该加油站已于2024年8月13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资格彻底消灭,不能再以企业名义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承担任何债权债务。故稽查局于2024年12月29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系认定责任主体错误,该处理决定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撤销。Z市税务局的复议决定分析,市税务局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未予纠正市稽查局的上述错误,而是维持了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故复议决定依法也应予以撤销。因税务处理决定、复议决定均错误,故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正确。
[要求3]
答案解析:本案一审、二审的核心争议是被诉税务处理决定是否存在税务处理对象错误的问题;再审申请人以企业注销登记行为违法为由要求对本案提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企业注销登记不属于本案再审审查范围。
[要求4]
答案解析: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稽查局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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