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 2026年注会《经济法》5月强学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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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选项A不当选,选项B当选。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20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2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选项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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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法也尽可能关注被统治阶级和社会弱势群体等的权利和利益,选项 B 不当选。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非所有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如最高统治者)或个别集团的意志,选项 A 当选,选项 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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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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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在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定期合同中,一方不履行支付价款、租金等金钱债务,对方请求解除合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应当依法解除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参考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市场价格变化、剩余履行期限等因素确定非违约方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并按照该期限对应的价款、租金等扣除非违约方应当支付的相应履约成本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本题中,张某在李某违约后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3个月)少于剩余履行期限(2年),因此,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最高损失数额是10800[(4000-400)×3]元,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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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A、C不当选。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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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在提交债权人会议15日前,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选项A不当选。重整投资人认购股份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对价,并在支付全部(非部分)价款后办理股票登记过户手续,选项B不当选。债务人继续保留担保物的,担保财产价值应当结合担保物未来使用方式和目的进行评估,不得简单按照清算价值确定,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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