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B当选。

拓展练习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选项A当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B、C不当选。法律没有规定以物抵债协议必须为要式,选项D不当选。


(1)《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常见的不可抗力有:①自然灾害。②政府行为。③社会异常现象,选项D不当选。(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选项B不当选。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于2025年4月21日成立(0.5分)。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1.5分)。
丁公司对4辆货车的抵押权于2025年6月6日设立(0.5分)。根据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5分)。
丁公司主张“可以优先于甲公司受偿”不能得到法律支持(0.5分)。根据规定,在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占有租赁物但是未付清全部租金,又以该物为他人设立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该动产的出租人只要在该动产交付后10日内办理登记,其权利便优先于为他人设立的担保物权(1.5分)。
货车A的所有权于2025年6月1日转移(0.5分)。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本题中,乙公司已于2025年6月1日同意丙公司通过转让请求赵某返还货车A的权利来代替交付,因此,货车A的所有权于2025年6月1日转移(2.5分)。
戊公司向丙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能得到法律支持(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戊公司与乙公司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乙公司作为承运人迟延运输,因此,乙公司应当向戊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戊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5分)。
货车A毁损后,乙公司无权拒绝向甲公司继续支付相应租金(0.5分)。根据规定,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5分)。

乙公司有权主张抵销其与甲公司的债务(0.5分)。根据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本题中,乙公司因提供借款对甲公司享有债权,因购买货物对甲公司负有债务,上述债权债务均发生于破产申请受理前,且无其他不可抵销的情形,乙公司有权向管理人主张抵销(2.5分)。
管理人无权撤销甲公司向张某的清偿行为(0.5分)。根据规定,债务人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而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的,管理人不得请求撤销(1.5分)。
管理人应当追回甲公司向李某支付的30万元(0.5分)。根据规定,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绩效奖金,属于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应当追回(2.5分)。
管理人自行决定继续营业不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0.5分)。根据规定,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但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可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本题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召开,应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继续营业(2.5分)。
王某无权拒绝召开债权人会议(0.5分)。根据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这里的提议召开,应理解为有提议即应召开,债权人会议主席无权拒绝召开会议(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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