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6注会《税法》真题(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已经办理免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纳税人(受让人张先生)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应补缴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20×(1-3×10%)×10%-0=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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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情形可免征房产税的是(  )。
  • A.企业以自有房产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住宿服务
  • B.供水单位以自有房产用于城镇居民供水
  • C.农产品批发市场以自有房产经营农产品
  • D.个体工商户以自有房产用于自己生产经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房产税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企业以自有房产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住宿服务、个体工商户以自有房产用于自己生产经营,应按房屋的计税余值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A、D不当选。供水单位以自有房产用于城镇居民供水的,应照章缴纳房产税,选项B不当选。至2027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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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正常生产经营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申请提前停止公布信息,税收机关不予停止的情形有(  )。

  • A.

    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发生逃避追缴欠税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

  • B.

    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发生骗取出口退税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

  • C.

    5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2次以上的

  • D.

    失信主体破产,人民法院出具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税务机关依法受偿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失信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前停止公布:(1)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选项A当选)、骗取出口退税(选项B当选)、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2)5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2次以上的(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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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向海洋排放的钻井泥浆和钻屑,按照泥浆和钻屑中石油类、总镉、总汞的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环境保护税,选项A、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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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本小题 14 分)位于县城的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业地产经营租赁业务。2026 年 5 月,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空调 1 000 台,不含税价格 6 000 元 / 台。合同约定 6 个月后全额退款。款项已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

(2)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100 张,预收资金 30 万元。购卡人当月未消费。

(3)批发销售从农场购进的有机蔬菜,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万元,对其单独核算。

(4)签订 3 年期租赁合同,出租上月购置的当地写字楼。合同约定租赁期自2026 年 5 月起至 2029 年 4 月共计 3 年,不含税租金合计 360 万元,当月一次性预收 1 年不含税租金 120 万元,尚未开具发票。

(5)因当期某品牌厨具销售良好,按销售额向供货方收取返还收入 5 万元。该批厨具的进项税额已抵扣。

(6)进口高档化妆品一批,关税计税价格为 170 万元。该批高档化妆品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7)采购酒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金额 200 万元、税额 26 万元。

(8)为贵重商品购买财产保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金额 8 万元、税额0.48 万元。

(9)购进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金额 1 万元、税额 0.13 万元。当月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高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 50%、消费税税率为 15%,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的销项税额 =1 000×6 000×13%÷10 000=7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不需要在 5 月缴纳增值税。

理由:单用途卡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不需要在 5 月缴纳增值税。

理由: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4)的销项税额 =120×9%=10.8(万元)

业务(4)应缴纳的印花税 =360×1‰=0.36(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该大型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要求6]
答案解析: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关税 =170×50%=85(万元)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 =170×(1+50%)÷(1-15%)×15%=45(万元)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 =170×(1+50%)÷(1-15%)×13%=39(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5 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9+26+0.48-5÷(1+13%)×13%=64.9(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5 月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78+10.8)-64.9=23.9(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5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3.9×5%=1.195(万元)

5 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23.9×3%=0.717(万元)

5 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 =23.9×2%=0.478(万元)

或者:5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23.9×(5%+3%+2%)=2.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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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小题 16 分)位于市区的某生产节能产品的科技公司 2023 年的营业收入为 10 000 万元(含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5 500 万元),其他收益 500 万元,营业成本 2 000 万元,税金及附加 200 万元,管理费用 3 000 万元,销售费用500 万元,财务费用 300 万元,营业外支出 500 万元,自行核算的利润总额4 000 万元。

2024 年 2 月该企业进行 2023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3 月 1 日,将郊区占地 1 000 平方米的仓库用于出租,该仓库为 2016 年3 月购入,原值 500 万元。合同载明一次性收取 2023 年不含税租金 10 万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未缴纳印花税。2023 年未就该仓库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6 月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商铺进行装修,改造花费 500 万元。已知剩余租赁期为 5 年,装修费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3)7 月收到政府发放的科技补贴 500 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将其计入其他收益,并将补贴收入金额全部用于项目研发。汇算清缴时,财务人员拟作为不征税收入申报。

(4)9 月向省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出资 400 万元,用于基础研发;向某财经大学出资 100 万元,用于市场调研。

(5)12 月生产、销售节能产品 1 万件,按政策规定,节能产品的财政补贴为10 元 / 件,该家企业共收到补贴 10 万元。已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税费,财务人员拟将该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申报。

(6)向自然人股东王某借款 1 000 万元,并支付全年利息 50 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已知王某对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400 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企业无法提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

(7)企业投入 1 800 万元研发费用,用于研发节能技术,尚未形成无形资产,其中 500 万元来自于 7 月收到的科技补贴。另外,投入 200 万元用于为顾客提供节能产品的技术支持活动。

(其他相关资料:房产税减除比例为 30%,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6 元 / 平方米,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500×(1-30%)×1.2%×2÷12+10×12%=1.9(万元)

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1 000×6÷10 000=0.6(万元)

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10×5%=0.5(万元)

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10×1‰=0.01(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企业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500-[(500÷5)×6÷12]=45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财务人员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项目研发)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如果作为征税收入,该科技补贴用于项目研发的支出不仅可以税前扣除,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 100% 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从而享受到更低的税负。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400×100%=40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财务人员的选择不合理。

理由: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因此财务人员拟将该补贴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选择不合理。

[要求6]
答案解析:

企业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50-2×400×4%=18(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较低税负下,企业应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1 800 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企业不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

理 由: 该 企 业 2023 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5 500÷10 000×100%=55% < 60%,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要求9]
答案解析:

较低税负下,2023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4 000-1.9-0.6-0.01+450-400+18-1 800=2 265.49(万元)。

应纳税额 =2 265.49×25%=566.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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