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以偿还债务的方式转移房屋权属的,参照房屋买卖确定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由房屋权属承受人乙缴纳,应缴纳契税=100×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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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选项A当选)。(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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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甲企业以房产投资、乙企业向丙企业出售房屋,二者均属于转让方,不缴纳契税,选项A、C当选。房屋买卖,由承受方(丙企业)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契税,选项B当选。以房产作投资(入股),视同房屋买卖,参照房屋买卖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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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抵债部分的写字楼应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
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要求2]
答案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8000×80%×(3/5+1/5)=512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5000×(3/5+1/5)=40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5120+4000)×10%=912(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销售收入=15000÷[3/5÷(3/5+1/5)]=20000(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216(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5120+4000)×20%=1824(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总计=5120+4000+912+216+1824=12072(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增值额=20000-12072=7928(万元)。
增值率=7928÷12072×100%=65.67%,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7928×40%-12072×5%=256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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