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B、C,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选项D,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支出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
选项C,企业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如果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的期限计提折旧;选项D,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同于大修理支出,没有满足大修理条件的支出,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王某为居民纳税人,系独生子。2024年全年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20万元,稿酬收入5万元,兼职收入12万元。王某有两个小孩(均上小学)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王某父母均年满60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应当留存资料?
(2)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几种扣除方式?分别是什么?
(3)计算王某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不需要留存资料。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有三种扣除方式。分别为均摊、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工资收入)+50000×(1-20%)×(1-30%)(稿酬收入)+120000×(1-20%)(劳务报酬收入)-60000(基本费用扣除)-24000×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600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80000(元);
应纳税额=180000×20%-16920=19080(元)。

企业在境内发生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有( )。
企业发生下列外部处置资产情形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选项E)
(2)用于交际应酬;(选项A)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选项B)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在我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减按(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选项A,在我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关于企业收入确认的时间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