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四节 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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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仅能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出资。
选项B、D,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以及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丙若以“合伙企业代表”名义签约,可能构成越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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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1)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伙协议无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
(3)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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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形态,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构成。
选项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
选项D,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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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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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B、E,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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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原始财产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出资。
积累财产,是指合伙企业成立以后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依法取得的全部收益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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