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预告登记是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直接限制了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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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

  • A.

    一方身患重大疾病,婚前隐瞒未告知对方所缔结的婚姻

  • B.

    一方婚前隐瞒重大负债所缔结的婚姻

  • C.

    一方隐瞒婚前既往婚史所缔结的婚姻

  • D.双方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缔结的婚姻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包括:(1)因受胁迫而主张撤销的婚姻。(2)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主张撤销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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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向债务人支付了转让价款,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未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依法追回转让财产的,对因第三人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2)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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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无因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中,可以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
  • A.请求本人支付合理报酬
  • B.请求本人适当补偿因管理事务所受到的损失
  • C.请求本人支付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
  • D.请求本人支付因管理事务所承担的债务
  • E.请求本人受领因管理事务所取得的财产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B、C,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选项D,因管理事务负担必要债务的,管理人有权请求被管理人清偿。选项E,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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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双方约定,由丙公司承运,交货地点为甲公司住所地(昌河市凌海区)。丙公司运输途中,经过昌海市海沧区时,车辆发生火灾造成货物毁损。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乙、丙公司的住所地都在海韵区。下列关于本案管辖法院确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只能由海韵区法院管辖,因为被告住所地为海韵区
  • B.可以由凌海区法院管辖,因为合同履行地为凌海区
  • C.应由昌河市中级法院管辖,因其是凌海区、海韵区、海沧区共同上一级
  • D.只能由海沧区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地在海沧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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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认定及清偿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列入共益债务范围
  • B.破产费用的清偿顺序次于共益债务
  • C.管理人履职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破产费用
  • D.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职工工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选项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选项C,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选项D,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的受偿权,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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