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 )。
关于兴业银行实现债权的方式,正确的是( )。
修理厂扣车行为的法律定性是( )。
乘客刘某的损害赔偿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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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由张某与绿通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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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由两车驾驶员按过错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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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由飞跃公司承担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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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由张某、赵某与物流公司三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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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适用“谁运营谁负责”原则由张某单独承担

答案解析
选项C不当选,维修关系属承揽关系。
选项A不当选,连带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选项C不当选,保证份额约定不影响连带责任属性;选项D不当选,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或者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选项E不当选,所有权保留车辆不得直接处置。
选项A当选,修理厂享有留置权。选项B当选,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交付标的物和定作人支付报酬等无先后履行义务,所以承揽人在定作人无故不支付合同价款的时候,有权向定作人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工作成果,所以修理厂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选项C不当选,修理厂对车辆为有权占有,不存在善意、恶意占有。选项D不当选,修理厂行为不属于侵权。选项E不当选,所有权保留条款不适用于修理厂。
运营方张某与实际侵权方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练习
选项C当选,不真正连带债务须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即多数债务人的债务各有其发生的独立原因。

选项A不当选,动产所有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甲乙之间约定生效,汽车所有权归属于乙。丙因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选项C不当选,乙的所有权因丙善意取得而消灭。选项D不当选,甲丙之间不属于恶意串通。

选项A不当选,混同原则上导致债的消灭,但若涉及第三人利益(如第三人已对债权设定质押),则债权债务不消灭;选项C不当选,代物清偿需以实际履行为生效要件,仅达成协议不直接消灭原债务。

选项A当选,当事人可约定风险转移时间。本案约定“发货即转移风险”,故8月12日发货时风险转移至A公司。选项B不当选,买方可拒收或接收多交货物。选项C当选,在B公司未完成交货义务前,A公司有权拒绝其提前付款要求。选项D不当选,监护仪为标准化工业产品,属种类物而非特定物。选项E不当选,未约定履行地时,交付标的物义务履行地为卖方所在地,但本案约定“运送至A公司”,履行地应为买方所在地。
选项A不当选,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民法典》第224条),发货不等于交付完成;选项B当选,8月20日货物运抵完成现实交付,所有权转移;选项C当选,运输期间通过承运人占有,构成间接占有;选项D不当选,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为实际交付时;选项E当选,交付前所有权仍属B公司。
选项B不当选,合同未约定,无法主张违约金。
选项A当选,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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