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当选,选项C、D不当选;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收到该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符合规定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B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选项A、B当选(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可以担任独立董事;(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选项D当选;(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1)至(6)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上述(4)至(6)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直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选项B: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D: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选项A、D当选。
知识链接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属于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