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选项D)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50%);
(3)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的比例(85%);
(4)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选项B)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选项C)
综上所述,选项B、C、D当选。

拓展练习
选项A、C,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选项B,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选项D,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选项B,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应税营业账簿,以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资本公积和股本一增一减变动,不影响总额,所以不缴纳印花税。发放股票股利会导致企业留存收益减少,股本增加,所以要计算缴纳印花税。选项A不当选,选项B当选。采取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方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选项E不当选。

选项C,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选项D,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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