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甲公司委托子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纯棉布料,该子公司未经授权以甲公司名义购买了一部分真丝面料,属于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不属于滥用代理权。本题中的无权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乙公司有理由相信该子公司有代理权,属于表见代理,是有效的代理行为,被代理人甲公司无权拒绝付款。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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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兵制胜2:


拓展练习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益的法律行为以及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其他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实施。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选项C、D不当选。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本题中“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说明甲和乙互负的债务存在先后履行顺序;甲先付款,属于先履行义务一方;“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说明乙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甲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选项D当选。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选项A不当选。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选项B不当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属于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则汇票无效,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私家车改为网约车属于保险标的用途的改变,用途改变导致危险明显增加,姜某未通知保险公司,因此导致的车损10万元,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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