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选项A、B均属于主物与从物;选项C,根据两物之间存在的原有物产生新物的关系,物可分为原物与孳息物。其中,孳息,又有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之别,刚产下的小牛属于母牛的天然孳息;选项D,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但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

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一般解释,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基于诚信原则和有关格式条款的特殊解释方法,应该采取如下解释方案:经营者变更服务提供地点的,如果给消费者带来显著不便或者明显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消费者有权以经营者违约为由解除合同;选项C不当选,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本题中,健身会所履行了提示义务,甲亦确认后签字;选项D不当选,经营者“仅以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其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不应予以支持。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包括:(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选项B当选;(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选项C当选;(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D当选;(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选项B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