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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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研判:(1)认缴出资期限30年以上;(2)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 (3)其他明显不符合客观常识的情形。选项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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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A、C不当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选项B不当选;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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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选项A不当选;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选项B不当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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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配利润,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选项C不当选;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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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向乙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本题中,乙拟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甲,属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丙和赵某在收到通知后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要求3]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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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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