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3年7月21日,甲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刘某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刘某于7月26日向甲公司提供借款5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10%,利息预先从借款中扣除。甲公司届期如不能还本付息,除约定赔付50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在违约之日起按照年利率15%支付逾期利息。已知合同成立之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55%。为保证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于7月24日向刘某出具书面保证,载明:甲公司届期如未按期还本付息,张某承担保证责任。7月25日,刘某收到该保证后,未提出异议。同日,刘某收到甲公司董事李某的书面承诺,该承诺载明:李某愿与甲公司共同承担债务。刘某收到该承诺后,未予拒绝。7月26日,刘某将扣除债务利息后的450万元给到甲公司。2024年7月27日,甲公司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刘某诉至人民法院,主张甲公司、李某、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甲公司与刘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2]

甲公司实际借款本金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要求3]

张某与刘某的保证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4]

张某是否可以对刘某主张先诉抗辩权?并说明理由。


[要求5]

刘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连带债务?并说明理由。


[要求6]

刘某是否有权让甲公司在承担全部逾期利息后,仍承担全部的合同违约金?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刘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于2023年7月21日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实际借款本金是45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要求3]
答案解析:

张某与刘某的保证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要求4]
答案解析:张某可以对刘某主张先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要求5]
答案解析:

刘某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连带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要求6]
答案解析:

刘某无权让甲公司在承担全部逾期利息后,仍承担全部的合同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逾期利率15%就已经超过了14.2%(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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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这体现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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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抵押权与质权属于意定担保物权,选项A、B不当选。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选项C当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是并列关系,用益物权不属于担保物权,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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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公司依照前述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本题中,该公司可先用盈余公积100万元弥补亏损,其次使用10万元的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最后通过减少注册资本10万元弥补亏损,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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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下列出资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 A.甲以设备出资
  • B.乙以劳务出资
  • C.丙以知识产权出资
  • D.丁以特许经营权出资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选项B、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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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依法履行注册程序的有(  )。
  • A.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 B.

    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 C.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的投资者公开发行

  • D.

    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审核,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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