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3年7月21日,甲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刘某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刘某于7月26日向甲公司提供借款5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10%,利息预先从借款中扣除。甲公司届期如不能还本付息,除约定赔付50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在违约之日起按照年利率15%支付逾期利息。已知合同成立之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55%。为保证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于7月24日向刘某出具书面保证,载明:甲公司届期如未按期还本付息,张某承担保证责任。7月25日,刘某收到该保证后,未提出异议。同日,刘某收到甲公司董事李某的书面承诺,该承诺载明:李某愿与甲公司共同承担债务。刘某收到该承诺后,未予拒绝。7月26日,刘某将扣除债务利息后的450万元给到甲公司。2024年7月27日,甲公司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刘某诉至人民法院,主张甲公司、李某、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甲公司与刘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2]

甲公司实际借款本金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要求3]

张某与刘某的保证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4]

张某是否可以对刘某主张先诉抗辩权?并说明理由。


[要求5]

刘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连带债务?并说明理由。


[要求6]

刘某是否有权让甲公司在承担全部逾期利息后,仍承担全部的合同违约金?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刘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于2023年7月21日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实际借款本金是45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要求3]
答案解析:

张某与刘某的保证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要求4]
答案解析:张某可以对刘某主张先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要求5]
答案解析:

刘某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连带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要求6]
答案解析:

刘某无权让甲公司在承担全部逾期利息后,仍承担全部的合同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逾期利率15%就已经超过了14.2%(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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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的是(  )。

  • A.

    乙的电视机上接通的电流

  • B.

    丙的智能无人机操作系统

  • C.

    丁新创作的长篇历史小说

  • D.

    甲的身体上新安装的假肢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有体物≠有形物,光、电、热等无形物占据一定的空间,可以被转让、存储和利用,同样属于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选项A当选。历史小说、无人机操作系统属于智力成果,均不是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选项B、C不当选。假肢在生活习惯上已经被认为构成人身体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能认为是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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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在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定期合同中,一方不履行支付价款、租金等金钱债务,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确定非违约方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并按照该期限对应的价款、租金等扣除非违约方应当支付的相应履约成本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主张按照合同解除后剩余履行期限相应的价款、租金等扣除履约成本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剩余履行期限少于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的除外。本题中,甲在乙违约后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是3个月,剩余履行期限为2年,大于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因此以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为基准,该期限对应的价款、租金等扣除甲应当支付的相应履约成本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4 000–400)×3=10 800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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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分为两个基本类型,即排他性滥用和剥削性滥用。排他性滥用是指寻求损害竞争者的竞争地位,或者从根本上将它们排除出市场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掠夺定价、搭售、价格歧视和拒绝交易等。剥削性滥用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对交易对方进行剥削的行为,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不公平定价行为,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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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订立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中标通知书是要约
  • B.寄送的价目表是要约邀请
  • C.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
  • D.债券募集办法是要约邀请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招标人一旦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是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予以接受的行为表示,因此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选项A不当选。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等性质均为要约邀请,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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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未依法转移给买受人前,一方当事人破产的,该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依法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出卖人破产时,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选项D不当选。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本题中,乙公司已付款80万元,占总价款的80%,因此管理人不能取回标的物,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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