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托方为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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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包括成交价格(45万元)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4万元)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2万元);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当缴纳关税税额=关税计税价格×关税税率=(45+4+2)×10%=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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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2023年3月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是含税金额,需价税分离,首先排除选项B、D;(2)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购进货物无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排除选项A;(3)甲公司该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25÷(1+1%)×1%=0.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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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果木酒属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目——酒),需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2)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3)甲酒厂在售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需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二者为含税金额,需作价税分离;(4)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比例税率=[10+(0.565+2.26)÷(1+13%)]×10%=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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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增值税税额属于价外税,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选项B、C,属于价外费用,需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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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转让著作权,主体为个人时免征增值税;若主体为企业,则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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