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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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托方为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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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消费税税目和征税环节结合考查,按照“先税目,后环节”两步走:
(1)判断税目:4个选项所涉及的货物均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2)判断环节:选项A、C、D,一般消费品(如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和白酒)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B,金银铂钻(如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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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D,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选项B、C,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属于经营行为,无须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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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第三类“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其对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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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进口货物的处理。(1)判断货物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本题进口设备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无须缴纳消费税;(2)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3)计算应纳税额,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13000×(1+5%)×13%=15424.5(元)。
[要求2]
答案解析:(1)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包装物押金为含税价,需价税分离;(2)甲公司当月销售W白酒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3%=[1500000+22600÷(1+13%)]×13%=1976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首先明确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结合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可排除选项A(无从量计征部分);(2)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包装物押金为含税价,需作价税分离,可排除选项D;(3)消费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无须考虑扣减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甲公司当月销售W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税额+从量计征税额=[1500000+22600÷(1+13%)]×20%+15000×0.5=3115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第三类“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购进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应视同销售,同时其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选项B、C,均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D,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第三类“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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