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葡萄酒属于“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其包装物押金应于收取时价税分离计入销售额计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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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金条交易双方均在中国境内,不涉及货物进出口,无须缴纳关税,选项A不当选;金条与金银首饰不同,金条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无须缴纳消费税,选项B、C不当选;纳税人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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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新型冰箱50台,每台含税价格5800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冰箱20台,收回的旧冰箱每台作价232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5568元。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50×5800+20×(5568-232)]×13%=51573.6(元)
  • B.(50×5800+20×5568)÷(1+13%)×13%=46174.16(元)
  • C.(50+20)×5800÷(1+13%)×13%=46707.96(元)
  • D.(50×5800+20×5568)×13%=52176.8(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非金银首饰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因此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20台冰箱应按5800元/台的价格计算销售额。(2)含税价格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0+20)×5800÷(1+13%)×13%=46707.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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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进口不征收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18000+5800;甲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118000+5800)×13%=16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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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 D.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一般情况下销售数量的确定,可采用抓关键词的方法进行记忆:(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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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1)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

天;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涂料当月尚未发出,无须缴纳消费税。甲公司当月仅对以直接收款方式收取的销售额3390000元缴纳消费税,据此可排除选项B、C。

(2)消费税税额的计算:销售额3390000元含增值税,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甲公司销售自产W型涂料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390000÷(1+13%)×4%=120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B、C,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自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选项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要求3]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受托方乙公司无同类涂料销售价格,需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涂料从价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816000+84000)÷(1-4%)=937500(元)。需注意:加工费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且应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3)乙公司受托加工Z型涂料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937500×4%=375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首先分析涉及的业务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业务(1):直接销售取得的含税销售额3390000元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注意价税分离);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的货物取得的2260000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涂料当月未发出,因此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2):用于赞助(50桶)和样品(10桶)的涂料,均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本题参照同类平均售价计缴增值税),自产Y型涂料换取生产资料(500桶),按纳税人同类货物平均售价(含税售价565元/桶,注意价税分离)计缴增值税;自产Y型涂料用于本公司在建办公楼,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视同销售,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3):甲公司作为委托方,无须缴纳增值税,后续若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对外出售或用于视同销售的情形,则需缴纳增值税。

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3390000+(500+50+10)×565]÷(1+13%)×13%=42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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