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第三类“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其对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拓展练习
A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的分析:
(1)A公司将货物直接对外销售,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0元,该金额为不含税金额,A公司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8000×13%=1040(元);(2)A公司外购货物5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1000)×13%=780(元);(3)A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40-780=260(元)。
B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的分析:
(1)B公司提供加工劳务收取1000元加工费,题目中未描述进项税额,默认为0;(2)B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00×13%=130(元)。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题考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1)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
天;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涂料当月尚未发出,无须缴纳消费税。甲公司当月仅对以直接收款方式收取的销售额3390000元缴纳消费税,据此可排除选项B、C。
(2)消费税税额的计算:销售额3390000元含增值税,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甲公司销售自产W型涂料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390000÷(1+13%)×4%=120000(元)。
本题考查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首先分析涉及的业务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业务(1):直接销售取得的含税销售额3390000元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注意价税分离);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的货物取得的2260000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涂料当月未发出,因此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2):用于赞助(50桶)和样品(10桶)的涂料,均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本题参照同类平均售价计缴增值税),自产Y型涂料换取生产资料(500桶),按纳税人同类货物平均售价(含税售价565元/桶,注意价税分离)计缴增值税;自产Y型涂料用于本公司在建办公楼,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视同销售,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3):甲公司作为委托方,无须缴纳增值税,后续若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对外出售或用于视同销售的情形,则需缴纳增值税。
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3390000+(500+50+10)×565]÷(1+13%)×13%=42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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