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票价和燃油附加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甲公司当月取得航空旅客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270÷(1+9%)×9%=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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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C、D,均应按“生活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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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进口高档化妆品
  • B.零售一次性筷子
  • C.生产销售调味料酒
  • D.零售高档手表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消费税税目和征税环节结合考查,按照“先税目,后环节”两步走:

(1)判断税目:选项B,一次性筷子中仅木制一次性筷子才需要缴纳消费税,一次性筷子范围更广泛,不当选;选项C,调味料酒不属于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判断环节:高档化妆品、高档手表在一般环节(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缴纳,因此选项A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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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A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的分析:

(1)A公司将货物直接对外销售,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0元,该金额为不含税金额,A公司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8000×13%=1040(元);(2)A公司外购货物5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1000)×13%=780(元);(3)A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40-780=260(元)。

B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的分析:

(1)B公司提供加工劳务收取1000元加工费,题目中未描述进项税额,默认为0;(2)B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00×13%=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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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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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1)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

天;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涂料当月尚未发出,无须缴纳消费税。甲公司当月仅对以直接收款方式收取的销售额3390000元缴纳消费税,据此可排除选项B、C。

(2)消费税税额的计算:销售额3390000元含增值税,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甲公司销售自产W型涂料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390000÷(1+13%)×4%=120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B、C,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自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选项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要求3]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受托方乙公司无同类涂料销售价格,需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涂料从价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816000+84000)÷(1-4%)=937500(元)。需注意:加工费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且应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3)乙公司受托加工Z型涂料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937500×4%=375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首先分析涉及的业务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业务(1):直接销售取得的含税销售额3390000元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注意价税分离);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的货物取得的2260000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涂料当月未发出,因此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2):用于赞助(50桶)和样品(10桶)的涂料,均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本题参照同类平均售价计缴增值税),自产Y型涂料换取生产资料(500桶),按纳税人同类货物平均售价(含税售价565元/桶,注意价税分离)计缴增值税;自产Y型涂料用于本公司在建办公楼,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视同销售,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3):甲公司作为委托方,无须缴纳增值税,后续若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对外出售或用于视同销售的情形,则需缴纳增值税。

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3390000+(500+50+10)×565]÷(1+13%)×13%=42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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