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年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2万元,准予在本年扣除,本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实际发生额为3万元,合计为22+3=25(万元)>扣除限额=300×8%=24(万元),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24万元,剩余1万元,准予结转下年扣除。

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选项A),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选项C),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选项D),接受捐赠收入(选项B)以及其他收入。

采用预收款方式取得销售货物收入的,在发出商品时(9月20日)确认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需注意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一般以货物发出当天确认销售收入,生产工期超12个月的特殊货物,收到预收款或合同约定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

选项D,一般带有“财政”性质的,为不征税收入;选项A,属于免税收入;选项B、C,属于应税收入。

选项A、B、D,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C,“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的扣除计算,需关注三个要点:(1)借款的主体(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2)给出的借款利率(年利率或月利率);(3)借款的时间(X个月或X年)
1.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扣除标准:据实扣除(发生多少扣多少)900×6%÷12×3=13.5
2.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率不能超过6%)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800×6%÷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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