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练习
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选项A),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选项C),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选项D),接受捐赠收入(选项B)以及其他收入。

选项B,民事责任中的“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用”等准予在税前扣除,如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夺分锦囊】
1.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罚”不可扣除,但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等可以扣除。
2.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属于税后的利润分配,因此不得在税前扣除。

选项A、C,合同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关系产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B、D,税收滞纳金、罚款是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承担的费用,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0×15%=12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60万元,大于扣除限额,则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120万元。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扣除处理,按实际发生额和扣除限额“孰低”扣除。
(1)二者的扣除限额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5%:700×5%=35(万元);
(2)实际发生的补充养老保险费40万元>扣除限额35万元,按扣除限额35万元扣除;实际发生的补充医疗保险费25万元<扣除限额35万元,按实际发生额25万元扣除;
(3)甲公司2021年度准予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合计=25+35=60(万元)。
需注意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是“分别”与扣除限额35万元作比较,而非合并计算后与扣除限额35万元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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