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关于加计抵减政策,下列表达正确的有(   )。
  • A.

    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 B.

    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 C.

    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 抵减应纳税额

  • D.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本题来源:考点12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 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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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以下企业,2024年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是(    )。
  • A.会展企业
  • B.餐饮企业
  • C.旅游服务企业
  • D.先进制造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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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抵减前应纳税额=300-200-10=90(万元),加计抵减额=200×5%=10(万元),该先进制造业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额=90-1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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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 额1 500万元与2019年3月末留抵税额相比增加的留抵税额=1 500-200=1300(万元)。

则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 300×80%×60%=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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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4.8÷(1 + 13%)×13% = 0.55(万元)。

甲商场该项业务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15.6 - 0.55 = 1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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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10 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农民收购大麦 10 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 30 000 元,验收后移送另一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膨化食品(已全部领用),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 9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县城某工具厂(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小工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含税价款 4 120 元。 

(3)将以前月份购入的 10 吨玉米渣对外销售 9 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5 200 元,将 1 吨玉米渣无偿赠送给客户。 

(4)销售自产夹心饼干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120 000 元。 

(5)上月向农民收购的用于生产玉米渣的玉米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账面成本 3 931 元(含运费 200 元)。 

(6)转让小型生产设备一台(已于购进时抵扣进项税额),作价 8 475 元(含税),已取得购买方开具的支票。 

(7)允许广告公司在本厂 2019 年 4 月建成的围墙上喷涂家电、服装广告,价税合计收取60 000 元。 

(8)修缮原值为 1 900 000 元的仓库,为修缮仓库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为 15 600 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业务取得的发票均于当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收购大麦用于生产 13% 税率的膨化食品,扣除率适用 10%。该食品加工厂当期收购大麦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30 000×10% = 3 000(元);

②加工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900÷(1 + 13%)×13% = 103.54(元);

③购买小工具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 120÷(1 + 3%)×3% = 120(元);

④用于生产玉米渣的玉米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进项税额转出=(3 931 - 200)÷(1 - 9%)×9% + 200×9% = 387(元);

⑤为修缮仓库购进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5 600 元。 

综上,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3 000 + 103.54 + 120 - 387 + 15 600 = 18 436.54(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玉米渣作为农业初级产品,适用 9% 的低税率。销售玉米渣的销项税额= 25 200×9% = 2 268(元);

②无偿赠送给客户的玉米渣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 25 200÷9×1×9%= 252(元);

③销售夹心饼干的销项税额= 120 000×13% = 15 600(元);

④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方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业务(6)中转让的小型生产设备已于购进时抵扣过进项税额,故不得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转让小型生产设备的销项税额= 8 475÷(1 + 13%)×13% = 975(元);

⑤允许广告公司在本厂 2019 年 4 月建成的围墙上喷涂家电、服装广告,属于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 60 000÷(1 + 9%)×9% = 4 954.13(元)。 

综上,当期销项税额合计= 2 268 + 252 + 15 600 + 975 + 4 954.13 = 24 049.13(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该食品加工厂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24 049.13 - 18 436.54 = 5 612.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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