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员工取得授予日不可转让的股票期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授予时一般不作处理。到期行权时,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2)股权激励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表)计算纳税。
综上,赵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4)×20000×10%-2520=7480(元)。
居民企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选项A、B,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其中,第(1)项至第(3)项为必备资料。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选项A不当选。
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选项B不当选。
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选项C不当选。
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对境外乙国企业B3企业持股比例为80%,B3企业对境外丁国企业C3企业持股比例为15%。2022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丁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C3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1400万元,享受抵免后在丁国实缴企业所得税400万元,不考虑其预提所得税,C3将50%的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B3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3600万元,享受抵免后在乙国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将全部税后利润进行了分配。
(3)A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中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B3企业净利润=3600-592.5-7.5=3000(万元)。
A企业从B3分得的股息=3000×80%=2400(万元)。
来自乙国所得的全部可抵免税额=(直接缴纳)2400×10%+(间接负担)480=7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