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真题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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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400×15%-30×(1+20%)÷(1-15%)×15%×90%=5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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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选项B,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选项C,税务规范性文件可以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等名称,但是不得称“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批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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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融资租赁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D,融资性售后回租按“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E,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名师点睛
租赁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其他融资租赁业务属于“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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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选项A,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选项C,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但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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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业务(1)销项税额=(3000+420+300)×6%=223.2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80-2=17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9980-1260)÷(1+5%)×5%=415.24(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视同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500-1200-132)÷(1+5%)×5%=8.0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1年。本题中2015年4月购入、2024年1月转让,按照9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选项D,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要求6]
答案解析:H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223.20+1500÷(1+9%)×9%-(180-2)+(9980-1260)÷(1+5%)×5%-415.24-8.00=16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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