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2)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3)案件涉及款额3000元以下;
(4)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选项C、D,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选项E,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纳税人,取得异常增值税扣除凭证,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重新申报出口退税。
名师点睛
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
纳税信用级别 | 项目 | 情形 | 内容 |
A级以外 的纳税人 | 增值税 | 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暂不允许抵扣 |
已经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
出口退税 | 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 | 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 |
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 | 应根据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进项转出处理 | ||
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已经办理出口退税 | 对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专票对应的已退税款追回 | ||
消费税(已税连续生产应税) | 尚未申报抵扣消费税 | 暂不允许抵扣 | |
已经申报抵扣消费税 | 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 | ||
A级的纳税人 | 10个工作日内申请核实→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逾期→参照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纳税人进行相关处理 | ||

(1)本小问共2分。
县税务局的处罚正确。(1分)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构成了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本题中税务局的处罚是正确的。(1分)
(2)本小问共3分。
张某能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1分)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为县税务局。(1分)
行政复议机关为市税务局。(1分)
(3)本小问共1分。
张某应当在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4月10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示】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本小问共2分。
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1分)
缴纳罚款不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条件,所以行政复议机关以张某未缴纳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1分)
【提示】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1)本小问共5分。
一般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条件:
①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1分)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1分)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1分)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1分)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1分)
(2)本小问共2分。
一般企业: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0.5分)
小微企业: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0.5分)
自2022年4月1日起,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1分)
(3)本小问共1分。
可以同时享受。先办理免抵退税,之后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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