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C、D,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选项E,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纳税人,取得异常增值税扣除凭证,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重新申报出口退税。
名师点睛
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
纳税信用级别 | 项目 | 情形 | 内容 |
A级以外 的纳税人 | 增值税 | 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暂不允许抵扣 |
已经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
出口退税 | 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 | 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 |
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 | 应根据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进项转出处理 | ||
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已经办理出口退税 | 对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专票对应的已退税款追回 | ||
消费税(已税连续生产应税) | 尚未申报抵扣消费税 | 暂不允许抵扣 | |
已经申报抵扣消费税 | 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 | ||
A级的纳税人 | 10个工作日内申请核实→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逾期→参照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纳税人进行相关处理 |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名师点睛
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
项目 | 扣除方式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一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50%扣除 |
子女教育 | |
继续教育 | (1)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扣除或本人扣除; (2)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由本人扣除 |
大病医疗 |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 | (1)夫妻双方一方扣除; |
住房租金 | 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
赡养老人 |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

(1)本小问共2分。
县税务局的处罚正确。(1分)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构成了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本题中税务局的处罚是正确的。(1分)
(2)本小问共3分。
张某能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1分)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为县税务局。(1分)
行政复议机关为市税务局。(1分)
(3)本小问共1分。
张某应当在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4月10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示】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本小问共2分。
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1分)
缴纳罚款不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条件,所以行政复议机关以张某未缴纳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1分)
【提示】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1)本小问共2分。
甲公司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此时折扣额可从销售额中扣除。
【考点】应税销售额的审核——特殊规定
(2)本小问共2分。
甲公司开具与出租不动产业务相关的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本小问共4分,答出任意四个业务及备注栏需注明的信息即可。
①销售不动产,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②提供建筑服务,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③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等。
④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收到结算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结算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⑤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备注栏注明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⑥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保险公司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发票的,应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1)本小问共5分。
一般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条件:
①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1分)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1分)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1分)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1分)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1分)
(2)本小问共2分。
一般企业: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0.5分)
小微企业: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0.5分)
自2022年4月1日起,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1分)
(3)本小问共1分。
可以同时享受。先办理免抵退税,之后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本小问共1分。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予调减。(0.5分)
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300×5%÷365×244=10.03(万元)。(0.5分)
【提示】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按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小问共1分。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265-180)×(26.5÷265)=8.5(万元)。(0.5分)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65-180)-8.5=76.5(万元)。(0.5分)
本小问共1分。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本小问共6分。
①营业收入金额=2 500+1 300=3 800(万元),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3 800×15%=570(万元)。(0.5分)
当年发生的480万元广告费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广告费6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5万元。(0.5分)
②未取得合法票据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不得扣除,应纳税调增(0.5分);剩余10万元(30-20),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3 800×5‰=19(万元),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2=10×60%=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4(万元)(0.5分);最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4=24(万元)。
③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300×14%=42(万元)(0.5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4.7-42=2.7(万元)(0.5分)。
④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300×2%=6(万元)(0.5分)>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5万元,可全额扣除(0.5分)。
⑤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300×8%=24(万元)(0.5分)>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万元,可全额扣除(0.5分)。
综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5-24-2.7=38.3(万元)。(1分)
本小问共1分。
可扣除的借款利息=500×2×5%=50(万元)(0.5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50=55(万元)(0.5分)。
本小问共2分。
可以免税的所得额=30-13=17(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7万元。(1分)
可以抵免的应纳税额=520×10%=52(万元)。(1分)
本小问共2分。
应纳税所得额=2 077-10.03-76.5-15-38.3+55-17-100=1 875.17(万元)。(1分)
应纳所得税税额=1 875.17×25%-52=416.79(万元)。(1分)
本小问共11分(每空1分)。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节选)
行次 | 类别 | 项目 | 金额(万元) |
18 | 利润总额计算 | 三、利润总额(15+16-17) | 2 077 |
19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 |
|
20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 | 81.7 | |
21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 | 141.5 | |
22 |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22.1+22.2+…) | 125.03 | |
22.1 |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10.03 | |
22.2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 115 | |
23 |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 |
| |
24 |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8-19+20-21-22+23) | 1892.17 | |
25 | 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 | 17 | |
26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 |
| |
27 |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 |
| |
28 | 五、应纳税所得额(19-20-21-22) | 1875.17 | |
29 | 应纳税额计算 | 税率(25%) | 25% |
30 | 六、应纳所得税额(28×29) | 468.79 | |
31 | 减:减免所得税额(31.1+31.2+…) |
| |
31.1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 |
31.2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 |
32 |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50) | 52 | |
33 | 七、应纳税额(30-31-32) | 41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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