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C,有人居住的住房不等同于纳税人唯一的住房。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内。
名师点睛
税收保全的相关规定
项目 | 具体内容 |
适用对象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
适用情形 | 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 |
审批权限 |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
具体措施 |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
不在税收保全范围内的财产 | (1)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 (2)单价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
税收保全后的处理 | 限期内缴纳,立即解除;否则转入强制执行措施 |

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选项A、C)或者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选项D),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名师点睛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包括:
(1)委托方交付代销货物。
(2)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投资、分配、赠送。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6)将购进的货物投资、分配、赠送。
(7)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对外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或者公众除外)。
(8)单位或者个人对外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或者公众除外)。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2)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3)案件涉及款额3000元以下;
(4)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1)本小问共4分。
①增值税: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对免租期按视同销售行为确认增值税。(1分)
②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1分)
③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即免租期间税法上不需要确认收入。(1分)
④印花税:应按合同记载的金额57万元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570元。(1分)
(2)本小问共4分。
账务处理:
①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94500
贷:预收账款 9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500(1分)
②计提房产税
借:税金及附加
[200×10 000×(1-30%)×1.2%×3÷12+9×10 000×12%]1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5000(1分)
③计提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5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570(1分)
④结转收入
借:预收账款 9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900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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