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选项A、C)或者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选项D),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名师点睛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包括:
(1)委托方交付代销货物。
(2)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投资、分配、赠送。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6)将购进的货物投资、分配、赠送。
(7)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对外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或者公众除外)。
(8)单位或者个人对外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或者公众除外)。

选项A,在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选项B、C,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名师点睛
境内应税行为判定标准
项目 | 判定标准 |
销售货物 | 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 (1)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2)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提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1)新设立企业;(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名师点睛
纳税信用级别
纳税信用级别 | 内容 |
A级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
B级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
C级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
D级 |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
M级 | 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 |

(1)本小问共4分。
①增值税: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对免租期按视同销售行为确认增值税。(1分)
②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1分)
③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即免租期间税法上不需要确认收入。(1分)
④印花税:应按合同记载的金额57万元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570元。(1分)
(2)本小问共4分。
账务处理:
①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94500
贷:预收账款 9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500(1分)
②计提房产税
借:税金及附加
[200×10 000×(1-30%)×1.2%×3÷12+9×10 000×12%]1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5000(1分)
③计提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5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570(1分)
④结转收入
借:预收账款 9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900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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